在这起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中,部分新闻媒体的错误报道,使公众经受了一次心灵的考验。真相大白后,人们纷纷把矛头指向这些媒体,直言为媒体的表现感到愤怒和悲哀,并开始反思媒体在此次报道中所暴露出的问题。
某门户网站一名编辑表示,对他们而言,转载了假新闻不知道算不算事故,但如果该新闻没得到确认之前,他们的竞争对手转载了,而他们漏掉了,那就算是事故,“这充分说明了网络媒体竞争的残酷性,我们现在最大的压力是,如何保证新闻首发,这样,有些消息就很难得到证实。”
有过20多年新闻从业经历的美国《大西洋月刊》专栏作家JamesFallows表示,“这个事件充分说明,新闻的精确性是何等重要,特别是在网络时代,特别是面对来自网上的信息资料。”
他说,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新闻从业者,应该牢记那个古老的新闻从业原则:你想报道独家新闻,但首先必须要确保这个新闻是真实的。“新闻记者总是处于时效的压力下,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应当发表不能确信其真实性的新闻。”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今天(4月20日)表示,这个事件表明,我国媒体还缺乏防范假新闻的职业规范,对于这么重大的事件,按照新闻职业要求,国内的媒体应该在消息予以证实后再发布。“很遗憾,一些媒体工作人员不愿意去证实这个新闻的真实性。”
喻国明说,按照职业的新闻操作手法,对于影响如此巨大的事件,首先要有权威的消息来源,比如警方正式公布的案情等。如果没有的话,也应当找到至少两个切实可信的消息来源作为客观事实的依据,并且必须说明消息来源是未经证实的。
他说,在《芝加哥太阳时报》的网站上,那个专栏女作家使用的都是匿名的消息来源,并且是单方面来源,这个报道从新闻职业规范来看,本来就是不值得信任的新闻。因此,几乎所有的美国主流媒体都没有跟进报道,但国内许多媒体不但转载报道,而且还在报道中舍弃了许多不确定的词语,让整个事件变得似乎确定无疑。“这样做完全不符合真实性、客观性要求,也不符合业务规范的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也表示,那名女专栏作家的报道,使用了好几处匿名新闻来源,而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消息来源的透明化无疑是重要保障之一。隐匿权的使用,主要是因为某些消息来源倘若被公开,有关人员会面临各种社会压力甚至有生命危险,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做到消息来源的完全透明是不可能的。
“但一篇报道如果充满了‘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据业内权威人士介绍’和‘一位了解情况的公司高层说’这类的匿名消息源,受众就有可能怀疑该篇报道所陈述的事实。”
陈力丹表示,匿名消息源在使用上给媒体带来了“双刃剑”效应。一方面,它能够帮助媒体揭露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知情需要,同时提升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比如《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的报道就体现了匿名消息源的正面效应。但另一方面,匿名消息源有可能造成新闻失实,不仅使单个媒体的公信力受损,而且有可能使整个新闻行业的信誉蒙羞,比如《纽约时报》的“布莱尔造假事件”使用匿名消息源,就是其造假的主要手段之一。
喻国明也表示,假新闻会对媒体的品牌和信誉造成巨大损害,消息的准确性比早一点发布永远要高一个层次,我国媒体应当建立起更加规范的操作方式。
Jam e s F allo w s则认为,在美国,市场监督和新闻从业者的自律可以发挥作用。美国媒体有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的习惯,市场监督则表现在受众或广告商是否愿意支持一个媒体或栏目上。
前不久,美国就有一个非常知名的广播主持人因为发表种族歧视言论而受到了众多记者的尖锐批评,他的栏目广告也全部被撤了,最终,他那个栏目不得不被取消。
转自新华网